广州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 以制度创新护航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问题——高质量发展进入深水区,制度供给与治理能力面临新考题。

当前,城市竞争从“要素驱动”更多转向“规则驱动”“环境驱动”。

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既催生创新活力,也对监管边界、权责配置、风险处置提出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企业对稳定预期、可预见规则和公平执法的诉求更加迫切,涉外经贸往来频密也使跨境规则衔接、争议解决、合规服务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如何以法治方式统筹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成为广州现代化治理的关键命题。

原因——法治供给能力与治理需求同步升级是根本驱动。

一方面,超大城市治理场景复杂,基层矛盾纠纷类型多样,要求公共法律服务触达更广、响应更快、质量更高;另一方面,开放型经济高度活跃,广交会等平台集聚全球客商,对涉外法律服务、仲裁调解、合规指导等提出“全链条”要求。

再者,营商环境竞争归根到底是法治环境竞争,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行政复议纠错效能、重大决策程序化水平,直接影响市场主体获得感与投资信心。

多重因素叠加,决定了广州必须以更系统的法治建设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影响——以法治稳预期、强保障、促开放的效应持续显现。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广州围绕重点领域与新兴领域推动制定和修改法规、规章98件,为产业发展与城市治理提供制度支撑;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及“亮码入企”等做法,着力减少检查扰企、提升执法透明度;通过组建企业家法治观察团、设立企业合规体检中心,进一步畅通政策与企业诉求对接渠道。

社会治理层面,广州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3152个,2021年以来累计为群众提供服务92.8万件次,公共服务供给规模与可及性显著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矛盾纠纷37.7万件,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健全。

涉外法治方面,广州在司法行政系统内率先设立涉外法治工作处,推动出台穗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措施,并依托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集聚法务机构超1300家;连续多届广交会设立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外向型经济的法治“支撑力”和“吸引力”。

这些举措共同指向一个结果:以法治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治理确定性,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对策——面向“十五五”,以更高水平法治供给对冲不确定性、塑造新优势。

其一,突出立法引领与制度供给。

围绕城市治理、新质生产力等关键领域编制政府规章五年规划,加强前瞻性、协同性立法,推动规则与产业同频共振。

其二,压实依法决策与程序约束。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机制,促使公共政策更科学、更稳健,减少“朝令夕改”带来的预期波动。

其三,聚焦涉企执法规范化和争议实质化解。

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研究构建质效评议标准体系,推动执法从“重结果”转向“重过程、重体验”;同时建立涉企行政复议快审快调机制,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推动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尽快落地解决。

其四,强化法律服务体系的供给侧优化。

既要发展高端法律服务、提升涉外与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也要夯实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引导平台和服务力量下沉产业园区、专业市场等一线场景;做强融媒体普法品牌,提升社会守法与用法能力。

其五,提升多元解纷与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完善调解组织制度体系,健全综合性、多层次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其六,深化涉外法治与湾区协同。

制定实施涉外法治专项规划,做深做实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加快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并在人才跨境流动、职业资格互认等领域争取率先突破,为湾区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强规则支撑。

前景——以法治“硬支撑”提升城市“软实力”,广州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随着产业结构升级与开放水平提升,城市治理对法治的依赖度只会更高。

广州若能在立法供给、规范执法、公共服务、涉外法治与多元解纷等方面形成闭环,将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与发展动能,为全国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探索路径,也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更稳定的规则环境。

可以预期,法治建设越是精准对接企业与群众的现实需求,越能在关键时刻稳住预期、托举创新、增强韧性。

广州法治建设的实践表明,法治不仅是城市治理的基石,更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未来,广州将继续以更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国法治建设提供可借鉴的“广州经验”。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广州的法治创新与协同发展将为区域一体化注入新动能,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法治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