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迎强冷空气过程 跨年期间降温降雪冰冻并发 气象部门提醒做好防御准备

问题—— 近日浙江多地在晴暖天气中迎来阶段性升温,部分地区最高气温接近或超过20℃,但“暖意”难以持续。

随着冷空气活动转强,12月31日至1月3日浙江将经历一次显著降温与雨(雪)过程,且降温持续时间长、后期冰冻风险突出。

气象预报显示,31日起气温逐日下滑,日平均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大部可达8℃至10℃;3日至4日早晨低温明显,大部地区最低气温在-2℃至-4℃,山区可降至-5℃至-8℃,将出现冰冻甚至严重冰冻。

原因—— 从大气环流形势看,冷空气在元旦前后呈“接力式”南下特征,后续冷空气强度更大、影响范围更广。

冷空气入侵后,一方面推动气温快速回落;另一方面与水汽条件叠加,易形成雨雪转换。

尤其在降水结束后,天空转晴、夜间辐射降温增强,湿冷地表更容易出现结冰,导致冰冻风险在“雨雪停歇之后”反而上升。

这也是本轮过程需要特别警惕之处:降水影响集中在1日前后,而结冰与严寒影响更可能在3—4日清晨显现。

影响—— 降水方面,31日全省多云转阴,沿海部分有小雨;1月1日全省有小雨,浙中北山区、丽水北部山区等地部分有雨夹雪或雪,浙西北高山区可能出现中到大雪,浙北平原局部也不排除雨夹雪。

2日雨(雪)过程结束转多云,3日起转为晴冷天气。

雨雪与低温叠加,可能带来三方面风险:其一,道路湿滑与结冰将对公路、桥梁、隧道出入口以及山区盘山道路造成影响,易诱发交通拥堵和事故;其二,低温冰冻将对农业设施、露地作物、水产养殖及供水管网产生不利影响,山区和高海拔地区风险更突出;其三,大风影响不可忽视,31日至1月2日沿海海面预计有8至10级大风,内陆部分地区有5至7级,高山区和江河湖面局地可达8至9级,对海上航运、水上作业、港口生产以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 应对这次过程,关键在“提前”和“精细”。

交通运输领域需对桥梁、匝道、隧道口等易结冰路段加强巡查和预置除冰防滑物资,视情采取限速、分流、临时管制等措施;公众出行要关注临近预报预警,尽量避开山区高风险时段与路段,雨雪后清晨谨防“黑冰”。

海事、渔业和港航部门应加强风浪监测与海上船舶调度,严格落实避风和停航管控要求;沿海和江河湖面作业要强化系泊、加固和人员安全管理。

城市运行方面,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加强薄弱环节排查,针对低温时段做好应急保障;对临时搭建物、广告牌、脚手架等开展防风加固,降低极端风力引发的次生风险。

农业生产要落实设施保温、棚架加固、覆盖防冻等措施,山区果蔬与茶园需重点防寒,养殖水体应注意防寒保温与增氧管理。

前景—— 从预报趋势看,本轮冷空气影响的“长尾效应”明显:降温自31日开始并可能持续至4日早晨,随后白天气温才逐步回升。

短期看,雨雪范围和相态仍受地形与冷暖空气交汇强度影响,需密切关注滚动预报;中期看,冬季冷空气活动仍处频繁阶段,阶段性回暖后再度降温的可能性较高。

各地应以此次过程为契机,完善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提升对“降水结束后转晴骤冷”这一典型风险链的识别和处置能力。

此次寒潮天气过程再次提醒我们,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已成为新常态。

各地各部门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同时公众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共同构建更加安全、韧性的社会防灾体系。

气象部门将持续监测天气变化,为防范应对工作提供科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