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行为

大连市纪委监委8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查处的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

这三起案件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大连洁净能源集团原"一把手"邵阳长期干预物资采购和工程承揽;普兰店生态环境分局原局长庞滨对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敷衍塞责;长海县原县长陈广胤在土地整理领域大搞权钱交易。

分析显示,涉案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具有三个共同特征:一是权力变现周期长,邵阳、陈广胤的违纪时间跨度均超过7年;二是作案手段隐蔽,多通过"影子公司""白手套"等方式收受财物;三是危害程度深,既扰乱市场秩序,又损害政府公信力。

以庞滨案为例,其对养殖场污染问题的消极处置,直接导致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恶化。

此类问题的滋生存在多重诱因。

从主观层面看,涉事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将公权力异化为牟利工具;从客观环境分析,能源、环保、土地等领域审批权力集中,自由裁量空间大,容易形成腐败温床;监管机制存在漏洞也是重要因素,如邵阳案反映出国企"一把手"监督乏力的问题。

当前辽宁省正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连市纪委监委建立"线索起底—专项巡察—系统治理"工作闭环。

今年以来已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47件,处理党员干部189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报首次披露对退休干部陈广胤取消待遇的处置,体现监督执纪无盲区的政策导向。

多位专家学者指出,优化营商环境需标本兼治。

短期应保持案件查处高压态势,中长期则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大连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李明认为,下一步需聚焦审批权、执法权等关键环节,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营商环境的背后是政治生态、法治环境与治理能力。

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严肃通报与从严处置,既是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力惩戒,也是对市场公平与群众利益的庄严维护。

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让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让服务在阳光下提质增效,才能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信心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