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个姓张的男子跟老婆徐阿姨是上海人,上世纪70年代认识的,1980年结的婚,生了个女儿,一块儿过了四十多年。2023年10月两口子就分居了。等到2025年的时候,老张跑去虹口区人民法院告状。说自己病得厉害,一个人住没人照顾。徐阿姨在他生病的时候跑了,两年多没尽到做老婆的义务,非得让徐阿姨给他每个月掏4800元的扶养费,加起来差不多12万。 面对这事儿,徐阿姨觉得特别委屈。她说离家出走其实是没办法,她一直被老张打,精神上也受折磨,被逼得只能搬出去住。而且她身体也不好,每个月也就只有4100多元的退休金,钱不如老张多,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法院查了查发现老张一个月拿六千多块钱退休金,徐阿姨才拿四千多块钱。老张的退休金早就超过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了,完全够他过日子用。 法院说算扶养费得看当地生活成本、当事人实际需求还有经济条件这些因素。徐阿姨拿的少,身体又差,没有能力给老张钱。最后法院就判了把老张的请求全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