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农创客" 浙江十年实践成为国家乡村人才振兴战略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阶段,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培育农创客"的明确要求;此政策表述背后,是浙江省自2015年以来持续探索的青年人才赋能乡村实践取得的实质性突破。 当前我国乡村发展面临的核心矛盾,在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化需求之间的结构性错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农村人口老龄化、产业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亟需注入新生力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数据显示,2015年前后,该省农村实用人才中45岁以下占比不足30%,大专以上学历者仅占15%,人才断层严重制约乡村转型升级。 面对这一困局,浙江省率先破题。通过系统分析发现,乡村活力衰减的根本原因在于三大短板:创业生态缺失导致青年"不愿来",基础设施薄弱造成"留不住",产业形态单一难以"发展好"。为此,该省创新提出"农创客"培育计划,明确将目标群体锁定为45岁以下、具备高等教育背景的返乡创业群体,重点破解人才要素供给不足这一关键瓶颈。 政策实施十年来产生显著乘数效应。在义乌李祖村,农创客集群形成独特的"链式创业"生态——首家入驻的创业者带动烘焙工坊落户,继而吸引文创工作室扎根,最终形成22家创客企业共生发展的格局。安吉县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打造的"青来集"园区,不仅引入咖啡、火锅等新业态,更衍生出共享办公、乡宿公寓等配套服务,使乡村首次具备与城市比肩的创业生活条件。 这种变革源于系统的制度设计。浙江省构建了全国首个农创客专项政策体系,2018年出台的《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设立专项资金池,创新"农创保"贷款产品,建立50个专业化农创园。更为关键的是,形成了"需求导向"的扶持机制:泰顺县针对古村落开发需求,为农创客提供古建修缮技术指导;建德市围绕粮食产业升级,配套智慧农业装备补贴。 中国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家指出,浙江经验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了三重转变:将单向的"人才输送"转化为双向的"价值共创",把分散的个体创业升级为集群化发展,使临时性帮扶转向制度化保障。据最新统计,该省农创客企业年均营收增长率达34%,带动农户增收效果较传统模式提升2.7倍。

从地方探索到国家政策,"农创客"的兴起展现了乡村振兴的新路径。青年人才返乡创业,不仅改变了乡村面貌,更重塑了发展逻辑——从资源输出地变为创新创业热土。这个转变需要政策、环境和制度的协同支持。随着更多青年投身乡村,中国乡村振兴将迎来更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