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创新“自行变卖”方式化解合伙合同纠纷

蓝田法院通过创新“自行变卖”的方式,帮助申请人康某和被执行人陈某成功化解合伙合同纠纷。具体来说,蓝田法院执行干警根据康某提供的线索,迅速采取行动,找到陈某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运营的两辆货车。执行干警立刻赶往现场核实权属后,依法查封和扣押了车辆。陈某在得知车辆被扣押后态度转变,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处理。陈某提出可以在法院监督下自行变卖车辆以清偿债务,请求不进行司法拍卖程序。 考虑到陈某的请求以及案件具体情况,蓝田法院决定允许其在监督下进行自行变卖。随后的15天内,陈某在法院的全程监督下找到买家并将车辆成功变卖,20余万元执行款也按时汇入法院账户。申请人康某对蓝田法院的高效执行工作非常满意,专程送来锦旗表达感谢。蓝田法院通过这种方式不仅保障了胜诉权益的及时实现,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被执行人的影响。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彰显了蓝田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决心。侯宜均负责编辑这个报道,李娟担任责编,姚启明进行审核。 这个案件的顺利解决是蓝田法院灵活变通财产处置方式的一次成功尝试。他们通过把“强制拍卖”转化为“自行变卖”,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实现了双赢效果。蓝田法院表示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本色,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