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立法强化野生动物保护 11442种物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1月15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专题发布会,省林业局、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负责人就即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进行深入解读,标志着贵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据统计,全省已查明野生动物种类达11442种,其中陆生脊椎动物970种,包含中国特有种158种、贵州特有种37种,鱼类288种。

黔金丝猴、黑叶猴、雷山髭蟾等珍稀物种成为贵州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标识。

近年来,贵州坚持以旗舰物种拯救保护为核心抓手,逐步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

通过实施栖息地保护、人工繁育、野外放归等综合措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特别是针对黔金丝猴、黑叶猴等濒危物种,建立了专门的保护区和监测网络,种群数量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即将实施的《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在国家法律框架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情况,突出了对本土特色物种的针对性保护。

条例明确规定开展黔金丝猴、黑叶猴、雷山髭蟾、斑鳠等多种物种的专项监测工作,加强对黑颈鹤、白冠长尾雉、画眉等鸟类的巡护与监测力度。

同时,条例还完善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

从保护实践看,贵州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

栖息地破碎化、人类活动干扰、气候变化等因素对野生动物生存构成威胁。

部分珍稀物种种群规模仍然较小,遗传多样性有待提升。

此外,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公众保护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也制约着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条例的出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强化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将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条例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保护格局。

展望未来,贵州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网络体系,加强科研监测能力建设,提升保护管理水平。

通过实施更加精准的保护措施,力争使更多濒危物种摆脱生存困境,实现种群恢复和稳定增长。

同时,积极探索野生动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路径,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双赢。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尺。

以法治思维和系统治理推进保护工作,不仅是对珍稀物种的守护,更是对生态安全底线的坚守。

随着《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落地实施,贵州有望以更加稳健的制度保障,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践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