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隆德县获评优秀等次树立标杆

日前,宁夏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试点工作隆德县完成。经自治区普查办专家组综合评估,隆德县获评优秀等次,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作为自治区确定的实地调查验收试点县,隆德县承担了为全区普查工作先行探索的任务。该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普查规范,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复查,并对新发现文物线索开展调查与认定。通过复查与调查,继续梳理了县域文化遗产资源情况,为后续保护管理提供了基础支撑。验收工作坚持规范流程。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组织管理、实地调查质量、数据录入规范性、成果完整性等环节进行评估,确保结果客观、可靠。此次试点验收具有示范作用。一上,试点验收对实地调查成效进行检验,有助于发现问题、优化方法;另一方面,也对验收程序、标准和方法进行了一次实操验证,为全区开展验收工作积累经验。隆德县的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自治区“四普”办表示,将总结推广隆德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对照要求,推进普查数据复核、验收等后续工作,提高全区普查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文物普查的目的在于更好保护与传承。宁夏将以此次普查为契机,系统掌握文物资源分布与特点,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深入挖掘文物的历史、文化与科学价值,推动合理利用,让文物在当代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让历史文脉持续焕发生机。

普查的目的不止于“查清”,更在于“守住”和“用好”。以隆德试点为起点,宁夏在完善标准、夯实数据、健全机制的同时,更应统筹文物安全底线与活化利用目标,让每一处遗存都在被尊重、被保护的基础上发挥应有作用,使历史文脉在当代持续延展,为凝聚共同认同、增强文化自信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