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法院创新“四阶机制”护苗成效显著 未成年人犯罪率实现“四连降”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饶平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此领域的创新实践,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了有益借鉴。 问题与现状 长期以来,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备受关注。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同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是摆在司法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传统的事后处理模式往往滞后性明显,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饶平法院认识到,必须建立起涵盖预防、保护、帮教、复归全流程的系统性保护体系。 创新机制的核心内涵 饶平法院打造的"四阶机制"表明了预防为先、保护为重、帮教为主、复归为终的理念。 在"育苗"阶段,法院将普法教育前置,筑牢预防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搭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平台。同时,9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普法游园、模拟法庭等活动,重点加强网络保护教育。近三年来,该院送法进校园26次,覆盖50余所村镇学校,直接受益师生超过5000人。有一点是,法院还充分利用饶平"苏区"和红色茂芝的独特资源,将饶洋人民法庭打造成"红色法庭",为未成年人补足"精神之钙",厚植爱国守法的思想根基。 在"除害"阶段,法院强化外部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成长环境。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三优先"原则,快立快审快结。近三年共审结涉及的案件40宗,依法判处43名罪犯。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校园管理、行业监管漏洞,法院向公安、教育等部门发送4份司法建议,均得到积极回应。在家事纠纷处理中,妥善化解85件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的案件。创新推出的"人大代表+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调解模式,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共同敦促当事人履行父母义务。自2024年发布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来,已发布122份,相关做法获得省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在"修枝"阶段,法院对走上弯路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优先、惩治为辅",构建"家庭+司法+社会"三元联动模式。联合检察院聘请专业社工机构,详细评估未成年被告人的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建立"侧写档案",为精准帮教提供依据。对非暴力型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积极适用非监禁刑,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复绿"阶段,法院建立回访帮扶机制,确保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通过定期回访、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学校和社会,预防再犯。 显著成效与深层意义 数据最能说明问题。饶平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从2021年的31宗45人,逐年下降至2025年的7宗8人,降幅达77%。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非监禁刑适用率、再犯率均呈现明显改善。这些数字背后,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显著进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莫君早表示,饶平法院这一司法保护品牌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成效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这一创新实践的深层意义在于,它突破了传统司法的被动应对模式,建立了主动预防、全面保护、精准帮教、有效复归的闭环体系。它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未成年人保护融入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 多元共治的生动实践 饶平法院的做法还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这种纵向的司法机关联动和横向的社会各界参与,构成了立体化、全方位的保护网络。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未来;基层司法不仅要裁判案件,更要用法治护航成长。通过前置保护、精准帮教,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