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没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这事儿发生在北京大兴,王女士现在快71岁了。她之前信了银行理财经理的话,给人家填了两次风险测评表。虽说头一回填完显示是稳健型,可等到第二天王女士又在手机银行上填了一份,结果立马变成了成长型。两份答卷里关于收入、知识和风险能力的部分差距特别大。后来看了录音和其他证据,法院认为第二次填的不是她的真心话,还是得算头一回的“稳健型”。 结果王女士就按照“成长型”的标准,把200万一股脑投进了基金。谁能想到呢,过了两年半竟然亏了85万多。 王女士一气之下就把这家银行告到了法院。法院也查清楚了三件事:第一是那天的操作地点有问题。虽然买卖是在手机银行上完成的,但实际上是理财经理带着她跑到了网点外面的餐厅里去弄的。按规定这种业务必须在营业大厅的专区里录着音做才行。 第二就是这个理财产品的风险不适合王女士。因为她年纪这么大又是个老年投资者,根本承受不了那种中高风险的产品。银行那边也没法证明他们已经跟王女士把所有的注意事项都说清楚了。 所以法院认定银行没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这就是他们的大过错。既然这种过错直接导致了王女士亏损,那银行就得赔这85万多块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