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推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专业化运作,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完成了2025年度承销资格的市场评价工作。本次评价结果显示,共有18家证券公司通过审核——获得有关业务资质——这标志着我国债券市场承销体系的完善和优化。 根据评价结果,获批机构被划分为三个不同层级。其中,财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等6家机构获得一般主承销商资格,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中银证券获得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资格,说明了对科技创新领域融资需求的重点支持;渤海证券、德邦证券等11家机构获得承销商资格,将在主承销商的指导下参与相关业务。这种分层设置既运用了不同机构的优势,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路径。 为确保承销业务的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交易商协会对获批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主承销商及承销商必须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专职人员,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这些要求旨在提升承销机构的专业化水平,防范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 有一点是,新获得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在初期阶段需要采取联合主承销的方式开展业务,即与具备独立主承销能力的主承销商联合运作。此安排充分考虑了新进入机构的实际情况,通过与经验丰富的主承销商合作,使其在积累足够经验后方可独立运作。这种循序渐进的发展模式既保证了市场的稳定性,也为新机构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当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11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达到173.0万亿元,占整个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88.1%,充分体现了银行间市场的核心地位。11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30.5万亿元,日均成交1.5万亿元,市场流动性充足,交易活跃度高。,扩大承销机构队伍、优化承销体系结构,对于提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意义重大。 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交易商协会在公告中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若主承销商或承销商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协会重大自律处分,将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暂停或取消其承销业务资格。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零容忍"的监管态度,对于规范市场参与者行为、维护市场生态具有重要约束作用。
承销资格扩容的意义不仅在于数量增加,更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分层准入、联合展业和刚性问责,推动中介机构回归专业与合规本位;面对体量庞大、交易活跃的银行间债市,只有让"能者上、优者胜、失者退"的规则更清晰,让风险管理与市场服务能力同步提升,才能更好发挥债券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金融体系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实现更高质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