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有个叫翁女士的人,在一家游泳健身中心准备洗澡的时候,被一名闯进来的外卖员看光了身子。翁女士事后情绪崩溃,觉得健身房管理不到位,应该给她赔偿。翁女士说她当时什么都没穿,感觉背后有人,转过去一看,外卖员正盯着她看。正常情况下两三秒就会转身离开,这个外卖员却看了20秒才走。当时女更衣室里只有她一个人,翁女士报了警。警察问她要不要协商赔偿时,她觉得送外卖也挺不容易的,就同意对方赔300元好了。但是翁女士觉得健身房也有责任。2月26日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报道了这件事,翁女士反映自己因为这事得了急性应激障碍,在家里做噩梦、肚子疼头疼。 这个健身中心的负责人任先生说,他们也很冤枉。外卖员是从消防门钻进来的,消防门不能上锁所以只能从后门进去。至于为什么女更衣室没人看守,任先生解释说泳池从1月15号就关闭了,所以灯也都关着。此外,任先生还提到翁女士和外卖员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让健身房陷入被动局面。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朱光分析了这件事:女更衣室没有门而且没有人员值守,设施上存在缺陷也不合理。健身房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保护隐私权。陈朱光强调,翁女士原谅外卖员并接受300元赔偿是她的个人权利,并不影响她向健身房追究侵权责任。 根据这次事件的赔偿方案,涉事健身中心提出全额退还翁女士1200元的半年健身卡费用,再额外支付300元补偿。但是这个方案遭到了翁女士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