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群众法治需求更细、更具体,纠纷类型更复杂,既需要“听得懂、用得上”的普法供给,也需要制度化的法治责任落实机制。
过去一段时期,一些地方普法仍存在“内容偏宏观、方式偏单一、效果难评估”等共性难题,导致普法与治理、服务衔接不够紧密,群众参与度与获得感提升空间较大。
原因:普法质效不足,往往与责任链条不清、关键岗位法治能力不均衡、基层治理资源碎片化有关。
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其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直接影响制度执行力度与社会预期稳定性。
同时,基层矛盾纠纷往往发生在社区、乡村和网格一线,若缺少便捷高效的协商、会商与调解平台,容易出现“小事拖大、矛盾叠加”,影响社会治理效能。
影响:围绕上述现实需求,章丘区五年来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普法触达方式、治理实践平台等方面持续探索,推动普法从“单向灌输”向“互动服务”、从“活动驱动”向“机制驱动”转变。
一方面,强化法治引领,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环节,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探索以“人人述、重点述、全面述”为主要内容的述法机制,并推动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法律监督等协同联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常态学法+述法评议”的责任落实体系,促进依法履职能力提升。
另一方面,推动普法形式向基层一线延伸,以面对面、可参与的方式增强传播效果。
当地组织开展“普法方桌会”220余场次,以群众关切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用工等问题为切口,拉家常式讲法、针对性解题,相关做法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
同时,组建“法润章丘”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润章丘基层行”活动380余场次;在制度层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落细落实,推出《百脉普法》《法官说“典”》等普法节目,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传播格局。
随着普法供给更贴近生活场景,公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也为基层纠纷预防与依法化解提供了更坚实的社会基础。
对策:在治理实践上,章丘区坚持和发展基层治理经验,注重把普法与矛盾化解、公共服务一体推进。
当地搭建“小网兜”疑难会商平台,成立“小网兜”共享会商调解委员会,探索“服务+治理,一网兜到底”的工作模式,通过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会商,提高疑难复杂问题处置效率,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处置。
数据显示,该区连续两年跻身全国社会治理百强区县,反映出普法与治理协同推进的综合效应正在显现。
与此同时,面向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的新形势,章丘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推行乡村合同统一编号管理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在规则框架内运行;发布《章丘区村民自治章程(指导版)》,为村民自治提供制度化、可操作的参照;打造“乡村振兴法治驿站”“三官一律四管家进网格”等服务品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与精准度。
通过把合同管理、自治章程、网格服务等要素串联起来,基层治理更趋规范,群众在身边事中感受到法治的稳定预期与公平尺度。
前景:从发展趋势看,普法工作正在从“阶段性宣传”转向“常态化治理能力建设”。
面向下一步,章丘区普法与治理实践仍有继续深化空间:一是持续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机制,推动学法述法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具体制度安排;二是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的场景化供给,围绕民生高频事项形成标准化、可复制的普法产品;三是推动会商调解与行政执法监督、司法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更紧密衔接,形成闭环治理链条;四是在数字化治理条件下,探索“线上咨询+线下调解+跟踪回访”的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法治服务的覆盖面与及时性。
随着普法与治理进一步同频共振,法治将更有效地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与民生福祉。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章丘区在"八五"普法工作中的探索实践,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新特点。
从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到创新群众普法的形式方法,再到深化基层治理的实践创新,形成了纵深推进、层层递进的工作体系。
这种系统性、创新性的做法,不仅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更重要的是通过法治手段优化了社会治理,增强了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随着"八五"普法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必将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