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急救中心被判赔偿17万元逾期未履行 卫健委介入督办并责令限期支付

一、事件经过:急救失职先,拒履判决在后 据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月26日发布的情况通报,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当地急救人员在出诊过程中未能及时协助搬抬一名老年患者,导致其错失救治时机,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此后,死者家属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阳泉市急救中心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逾17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赔偿款项至今未予兑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阳泉市卫健委在通报中明确表示,经核查,媒体报道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并对老人的不幸离世表示惋惜与痛心,向家属致以诚挚慰问。 二、监管介入:约谈急救中心,限时督促履行 面对舆论压力与法律责任的双重叠加,阳泉市卫健委迅速采取行动。通报显示,该委已对市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明确要求其立即与死者家属对接,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限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并承诺将全程督办,确保赔偿事宜尽快落实到位。 此次卫健委的快速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行政监管部门对司法判决执行的重视。然而,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一家承担公共急救职能的机构,何以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长期拒不履行?此现象折射出部分公共服务机构在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上存在的明显短板。 三、法律分析:拒不履行将面临多重法律后果 就急救中心未及时履行判决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作出了详细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本案而言,急救中心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据涉及的法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意味着拖延时间越长,实际赔付成本越高。 ,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单位,法院有权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斐然律师同时提示,死者家属应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后,须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此外,家属也可通过向卫健委等主管部门反映或借助媒体监督等途径,多方推动赔偿款项尽快到位。 四、深层反思:公共机构的法治意识亟待强化 此案的深层意义,不仅在于一笔赔偿款的兑现与否,更在于它所揭示的制度性问题。急救中心作为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机构,其行为直接关乎公众生命安全。急救人员在出诊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已属失职;而在法院依法判决后仍拒不履行,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漠视。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部分公共服务机构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对司法判决缺乏应有的敬畏。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动摇了公众对公共机构依法履责的信任基础。 阳泉市卫健委在通报中表示,下一步将推进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并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这一表态值得肯定,但能否真正落到实处,仍有待时间检验。

生效裁判的及时履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院前急救的规范高效,是守护生命的第一道防线。将个案处置与体系整改结合起来,以更严格的责任机制、更透明的监督渠道和更扎实的能力建设回应社会关切,才能让人们在急难时刻真正有所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