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陈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为了找回自己走失的猫,她花了8800元雇佣了一个专业的寻宠团队。陈女士把猫带到朋友的办公室玩耍时,发现猫不见了,还看到窗户开着,她以为猫跳窗跑了。于是她在附近找了两个半小时也没找到。第二天早上,陈女士在小红书上看到一家寻宠团队,联系上了对方。他们给了陈女士几种方案,价格从8800元到48000元不等。陈女士选择了8800元的单犬双人套餐。团队让她先支付1000元定金,工作人员带着搜寻犬出发前又要求她把剩下的7800元尾款转过去。2月21日晚上7点到凌晨1点,陈女士一直在办公室附近搜寻无果。22日早上8点开始,团队在办公室附近搜寻,到了10点30分,物业发现猫没离开房间。陈女士觉得既然不是团队找到的猫,就应该退还7800元尾款,把1000元定金当作人工费给团队。但是对方拒绝了这个要求,表示按结果收费不退钱。她觉得这笔钱花得冤枉,觉得高价寻宠服务名不副实。陈女士把事情反映给了记者和警方,并准备委托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准备起诉。 寻宠团队声称已经和陈女士进行了沟通协商,但具体细节并没有透露。 针对这件事,崔武律师认为关键是看寻宠团队是否在家中寻找过宠物。如果没有在家中寻找过,那么猫咪被发现就与他们没有关系。他指出如果团队想要坐享其成不应该支持他们的行为。此外,他认为合同应该明确双方认可的方案和执行标准。 如果团队没有按照方案执行就算甲方或他人帮忙找到宠物也不应该收取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