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盗用他人照片视频被诉侵犯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

在云南文山,任女士遇到了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她的照片、视频和个人信息被一个安徽黄山的女子盗用了数年。任女士是做健身行业的,她把自己的生活记录分享在社交平台上,以为只是和大家交流一下。但没想到,这些日常分享被用来构建了一个高度相似的虚假形象。这个盗用者把任女士的名字换成了“程懿”,还盗用了任女士的朋友、妈妈和小狗的照片。而且,她还给任女士捏造了一些不实信息。当任女士发现这个情况时,对方已经把她的照片搬运到另一个账号上了。任女士联系了李某玲要求她注销账号并道歉,但对方只是注销了这个账号,又注册了新的账号继续搬运。她的遭遇让任女士愤怒又无奈。这次事件侵犯了任女士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李某玲在未经任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搬运了照片和视频并加以利用,构成了对任某的侵权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精神和经济受到损害,任某可以提起诉讼或进行控告。取证是这起案件最大的难点之一,需要固定侵权时间、范围、方式及损害后果等证据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春光指出,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都是受严格保护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利用和公开这些权利,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搬运他人照片和视频构成侵权行为。李春光建议如果有证据证明财产和精神遭受损害,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进行控告。针对精神损害方面需要证明损害的严重性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黄山李某玲是任女士十多年前做代购时加的微信好友。任女士在考取多本专业证书后,李某玲把证书上的名字P图改成自己的名字并截取盗用了生活轨迹和个人简介。这个事件揭示出网络时代中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人们需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并加强对社交平台上分享内容的管理与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