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门店直播镜头对准取餐区引争议:营销与隐私如何平衡

消费者薛先生最近向媒体反映,他常去的一家餐饮店在自助取餐区进行直播,导致顾客就餐时频繁出现在直播画面中;由于店内只有一个取餐区,顾客几乎无法避免被拍到。薛先生多次要求店家调整镜头方位被拒,最终通过12345热线投诉。监管部门介入后,要求商家在直播位置设置提示并确保镜头不涉及顾客隐私。 这类纠纷并非个案。全国多地都出现过类似情况。苏州一火锅店因直播顾客用餐画面被法院判决道歉并赔偿500元;武汉一商家探店视频拍到顾客,经法院调解获得赔偿;上海一消费者在餐饮店被直播,最终该店终止直播并道歉。这些案例表明,餐饮场所直播侵权已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现实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的直播行为存在明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红指出,商家在店内直播拍摄顾客画面,已涉嫌违反该规定。直播中暴露的用餐、交谈等私密活动,若未经处理直接对外传播,还可能侵害隐私权。 需要注意的是,店内"正在直播"的提示牌并不能作为免责依据。陈红强调,顾客进店消费不等于同意被直播,更不等于同意将肖像用于商业用途。个人同意必须明确、具体,商家若需使用顾客肖像进行宣传,必须获得明确授权。这表明了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 当前,直播侵权问题的治理仍在探索阶段。公众隐私与商业表达的边界如何划分,需要在现有判例基础上逐步积累经验。陈红表示,待问题充分显现后再推动专项立法,这是一个多方利益均衡、不断试错与修正的过程。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既能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为行业规范发展留出必要空间。 业内人士认为,商家完全可以聚焦菜品、后厨等不涉及顾客隐私的直播方式,既能实现引流目的,又能在合规前提下守住法律边界。关键在于商家要认识到,长期的商业信誉和消费者信任,远比短期流量获取更具价值。

当新技术应用与传统权益保护产生碰撞时,如何找到平衡点考验着各方的智慧;餐饮直播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营销创新,其发展不应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只有建立权责明晰的规则体系,才能让商家放心创新、让消费者安心消费,最终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