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巡视组原巡视专员申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年六个月并罚金百万

问题——权力寻租与重点领域风险叠加;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4年,申勇担任贵州省国资系统有关职务及纪检监察、巡视岗位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另有孳息21万余元。此案反映出,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人事管理等权力相对集中、利益关联紧密的环节,一旦监督链条存在薄弱点,极易诱发“围猎”与被“围猎”并存的腐败问题,侵蚀公平竞争秩序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原因——利益驱动、制度缝隙与监督失守交织。从案件涉及事项看,工程项目承接与工程款拨付往往资金规模大、流程环节多、专业性强,存在信息不对称空间;工作调动涉及个人利益,易滋生以权谋私冲动。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人员身处监督岗位仍突破底线,说明“关键少数”权力约束仍需深入压实,监督机制在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盲区:一上,工程建设、国资管理等领域链条长、关联主体多,若内控不严、权限边界不清,容易形成“审批—执行—验收”环节被少数人影响的风险点;另一方面,监督力量若未能实现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全覆盖和常态化,或者对异常利益往来、资金流向缺少及时甄别与预警,腐败行为就可能较长周期内累积成势。 影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信力、增加治理成本。受贿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工程项目选择偏离质量与效率标准,抬高交易成本、挤压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空间,也会干扰财政资金、国有资金的规范使用,带来潜在的资产流失风险。同时,监督岗位人员以权谋私对社会影响更为恶劣:一旦“执纪者”失守,容易削弱制度权威与公众信任,形成“破窗效应”,增加后续治理与纠偏的制度成本。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既反映了惩治腐败的刚性约束,也传递出对“靠权吃权”、侵害公共利益行为零容忍的信号。 对策——以制度刚性压缩寻租空间,以监督闭环提升治理效能。面向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人事管理等高风险环节,应改进权力运行边界与流程标准,推动审批决策、过程管理、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相互制衡、相互印证,减少“单点决定”“一人说了算”。在国资领域,要强化企业治理与内控体系建设,推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资金支付分级授权、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联动,提升对异常交易、关联方往来、工程变更签证等重点事项的识别能力。对监督队伍自身,则需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健全监督人员廉政风险清单和回避制度,完善日常监督与线索管理机制,强化对“八小时外”行为约束与家风建设,形成从教育提醒、监督检查到执纪问责的闭环治理。 前景——持续释放“严”的基调,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深化。该案一审判决明确了法律后果:对申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法院同时认定其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导向。可以预期,围绕重点领域腐败治理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一上,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监督执纪;另一方面,更注重源头治理与制度建设,推动数据化监督、流程化控制、责任化落实,压缩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空间。随着监督体系健全和制度执行力持续提升,治理效能有望进一步转化为发展环境优化与营商信心增强。

申勇案的判决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永不停歇。各级领导干部应牢记权力属于人民而非个人,始终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只有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才能净化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