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全国的社保局发了通知,也就是这个《批复》,决定从2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最高法行政审判庭的耿宝建庭长给大家解读说,这个文件专门是给大家撑腰的,就是为了把那些因为被别人侵权害病了的参保人先救下来。他们怕的就是那种找不到人赔钱或者钱不够的情况,拖得时间长了人受不了。以前的法律在这块规定得太模糊,地方上的社保部门为了保险起见,标准定得特别死。结果搞得参保人不仅拿不到赔偿款,还经常被延期或者干脆不给垫付医疗费。耿宝建觉得这次统一标准非常必要,是为了让大家看病有底儿。只要受害人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或者说本来该第三人赔的钱人家没给也没找到人,这时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得先垫付上。参保人在申请的时候,得给社保经办机构递一份书面申请,把咋回事、为啥不能找第三人这些情况都写清楚。社保局只要看材料没问题,就会按照当地医保的规矩把钱给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