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浙江省湖州市近日发布通告,宣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这一举措标志着该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的正式结束。
根据通告,湖州市在春节期间设定了为期九天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窗口,从2月10日至2月18日。
在此期间,全市24家获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依法进行销售活动。
截至2月18日,这些零售点已按要求完成了证件和货物的全部回收工作,为进入禁售阶段做好了充分准备。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其销售和使用涉及公共安全。
通过设定明确的销售时间窗口,既满足了群众在重要节日的文化需求,又通过时间限制有效降低了安全隐患。
禁售期的设立进一步强化了对这类危险品的全面管控,体现了安全优先的管理理念。
为确保禁售令的有效执行,湖州市建立了多层次的监督举报机制。
市民若发现任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12345市民热线或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进行投诉。
同时,各区县也公布了属地举报电话,包括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和南太湖新区等地的专门联系方式,方便市民就近举报。
市政府表示,对于查实的违法销售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这一管理措施的实施,反映了地方政府在公共安全与文化传统之间的平衡考量。
通过科学设置销售时间、完善监管机制,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尊重了传统节日文化。
同时,多渠道的举报途径充分调动了社会监督力量,形成了政府执法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共治格局。
对高风险物品的管理,考验的是城市治理的前瞻性与执行力。
明确禁售边界、做实证货回收、强化执法与举报联动,不仅是对一次销售周期的规范收口,更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再加固。
把“节后收口”做得严谨,把“日常监管”做得扎实,才能让城市烟火气与安全感在规则之内实现更稳妥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