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的某个学校有个叫高某的学生,2019年时在网上找兼职,看到一条消息说,只要把银行卡租出去,帮助转账就能赚钱。虽然他心里清楚这可能是电信诈骗洗钱的渠道,但因为钱多的诱惑,他还是决定干。他想赚更多的钱,就拉了学生顾某和师某一起干。顾某和师某分别开了3张银行卡。短短两个月时间,这两个学生的银行卡里进了50多万诈骗资金。 事后大家都怕出事,高某和顾某去投案了,没多久师某也被警察抓了。检察院考虑到顾某还是学生,在这起案子里作用不大,就决定不起诉他。给师某是附条件不起诉。对高某这个主犯,则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把他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还罚了他5000元钱。 帮信罪就是帮助别人在网络上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刑法里说,知道别人利用网络犯罪,帮他们提供技术支持或者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要判刑。虽然顾某和师某当时并不知道是给诈骗活动帮忙,但他们都是帮高某做事,时间长次数多,还有专门坐飞机去外地送卡、还能赚大钱这种情况就很可疑了。 之前“两高”发布了法律解释来明确什么情况算明知对方是在犯罪。今年7月底又有新规定出来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比如知道账户被限制还继续转账的人、事先准备好一套说辞来对付调查的人都算是明知的情况。 法官提醒大家要小心保管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这些个人信息的东西,不能出租或者出售给别人,更不能参与刷单或者跑分这种活动。一旦被坏人利用了就会变成他们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