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灵山县公安局伯劳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伯劳镇灵塘村委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经过初步摸排掌握情况后,派出所迅速联合县安监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查处。 执法行动中,民警当场查获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黄某英、潘某庆两人,现场缴获涉案烟花爆竹76箱。经审查,两名嫌疑人未经任何部门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在民居或其他场所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许可的非法储存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更是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引发连锁反应,危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灵山警方此次查处行动及时消除了该重大安全隐患。 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灵山警方已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重点工作范围。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警方也呼吁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购买、不储存、不运输非法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保秩序。
欢度佳节勿忘安全底线;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既是对公共安全的保障,也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只有及时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才能让节日更加平安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