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记者谢雁冰和郭超凯12月22日发自北京的报道显示,中国方面打算修改商标法,重点就是把那些用误导方式注册商标的行为明确纳入处罚范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会把这份修订草案给拿来初审。草案里讲清楚了怎么治商标用得不规矩的事,把误导公众给新增进去当成了可以罚款和撤销的理由。 草案一共搞了9章84条,主要改动在于让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更明确,能帮得上高质量发展,同时把商标注册的门槛和流程都给理顺了,还想把授权确权的程序弄得更顺溜点,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还有就是要管得更严一点,维持好公平竞争的局面,把商标专用权保护得更严实。 为了做到这些,草案里具体列出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是怎么回事,还有该罚多少钱。并且要求谁要是用误导的办法注册商标,不光要被罚款,甚至还可能被撤销。对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也规定了他们该干些啥以及干不好得担什么责。草案还特意写进了一条,让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能主动把那种变成了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都没人用的商标给撤销掉。 这次的修改还给职责分工做了划分,把原本散落在各章的注册条件集中放到了一块规定。特别是专门加了一章去讲这些条件。为了保护那些有名的大牌子,草案规定不管是在什么商品上,哪怕不是同类的商品上抢注别人已有的驰名商标都是不行的,而且不管这商标有没有注册过都得禁止抢注。 在办手续方面,把提异议的时间从三个月缩短到了两个月,并且确认了那些电子文件就是书面的证明。申请人想撤回申请或者注册人想注销商标也都变得更容易了。 针对专门维权的问题,草案里的查处措施也变得更有力了。对于那些涉嫌犯罪的侵权案子,规定必须要移送司法机关去协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