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民义务到系统治理:第48个中国植树节凸显绿色行动新内涵与新要求

问题——植树节为何长期延续,植树为何被写入法定义务? 每年春季,植树活动各地集中展开。从城市街巷到乡村田野,从荒山荒坡到河湖岸线,植树造林早已超越单次公益行动,成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然而,公众在参与热情高涨的同时,仍会提出一些现实疑问:植树节缘起何处?种树除了“增绿”,对治理污染、改善生活有哪些可量化的作用?在生态系统理念日益深化的当下,为什么仍以“植树”命名,而不是“植草”“种花”?以及,怎样种才能提高成活率、避免“重栽轻管”? 原因——制度沿革与治理需求共同塑造“植树节”内涵 回溯历史,植树节的设立与近代以来的国土绿化倡导密切有关。1915年,社会各界在倡议推动下将清明前后与植树活动相联系;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3月12日确定为中国植树节,以纪念孙中山先生并延续植树兴邦理念。更具制度意义的是,1981年通过的相关决议把全民义务植树确立为全国性行动并依法推进,使植树从倡议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从治理逻辑看,植树节之所以长期延续,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系统治理阶段:林草植被是水源涵养、固碳增汇、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载体。尤其在部分地区水土流失、风沙侵袭、城市热岛与噪声污染等问题交织背景下,依靠工程治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才能形成可持续的生态修复合力。 影响——植树的生态、健康与经济效益相互叠加 植树造林带来的改变,既体现在宏观生态安全格局,也体现在群众可感可及的生活环境改善。 一是增汇减排、净化环境。研究与实践表明,林地具备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滞尘降污等综合功能。例如,一亩树林可吸收粉尘约20至60吨;在生长季,林地日均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的能力对改善局地空气质量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部分树种还可吸收一定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为工业区周边、交通干线等区域的生态缓冲带建设提供支撑。 二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树木根系固土护坡、拦截径流,林地较无林地往往具备更强蓄水能力。造林与封育管护结合,可减少水土流失风险,提升流域生态韧性。 三是防风固沙、构筑生态屏障。防护林可显著削弱风速,有助于降低沙尘搬运能力,对农田稳产保收、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具有现实意义。 四是改善人居环境与公共健康。树冠遮阴可在夏季降低地表与局地气温,缓解热岛效应;林带对噪声有吸收与衰减作用;部分树种释放的挥发性物质具有一定抑菌效果。对城市社区、公园绿地、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而言,绿化的社会效益同样不容忽视。 五是带动绿色产业与乡村发展。经济林果、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为部分地区拓宽增收渠道。植树不仅“种下绿色”,也在“培育产业”。 对策——从“种树”走向“种对树、管好树”,以系统观补齐短板 回应“为什么没有植草节、种花节”的疑问,需要放在生态系统演进认知中理解。早期公众更容易把“树”视为生态改善的直观符号,而随着生态科学发展,人们日益认识到草本植物、灌木、湿地植被乃至藻类等同样关键。今天强调的已不是简单“多栽树”,而是基于自然地理条件与生态功能定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植树节”名称沿用至今,更多是一种社会动员的符号表达,其内核已扩展为综合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 在实践层面,提高造林质量、避免形式化,关键在于科学方法与后期管护并重: ——适地适树。结合土壤、水分、光照与耐寒耐旱特性选择树种,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兼顾生物多样性与抗逆性。 ——规范栽植。挖坑规格宜满足根系伸展需要,表土与心土分置回填;栽植时扶正苗木、舒展根系、分层踩实,防止“中空”导致失水;围堰成盘后一次性浇足定根水,并覆土或覆盖物减少蒸发。 ——栽管一体。坚持补植补造与病虫害防治同步推进,统筹节水灌溉、封山育林、抚育间伐等措施,把“当年栽”变为“多年管”,把“成活率”转化为“保存率”和“成林率”。 前景——以全民义务植树为纽带,推动国土绿化向更高质量迈进 面向未来,国土绿化将更加注重系统性、科学性与长期性。一上,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森林草原的固碳增汇潜力将得到更利用;另一方面,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将为身边增绿、道路林网、河湖岸线修复提供更广阔空间。随着公众生态意识提升与参与方式多元化,义务植树也将从“现场植树”拓展到认种认养、抚育管护、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治理格局。

从孙中山先生的绿化理想——到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植树造林已成为一项重要实践。面对荒漠化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双重挑战,创新造林模式、完善管护机制,才能让绿水青山真正造福人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