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燃气油品化肥等质量抽查:整体合格率较高,部分油品与农资仍存隐患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了能源燃料和农业生产资料六大类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覆盖面广、涉及企业多、产品种类齐全,对涉及的产业链的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了系统检验。 液化石油气和车用压缩天然气上,抽查结果总体良好。液化石油气共抽查30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蒸汽压、组分、残留物等关键指标,全部符合质量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共抽查20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检验高位发热量、总硫、硫化氢等项目,同样全部合格,反映出相关供应链质量管控较为到位。 然而,车用汽柴油和车用尿素产品中暴露出较为突出的问题。车用汽油抽查440批次,发现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2.27%;主要涉及抗爆性、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等指标,直接影响燃烧效率和发动机保护。车用柴油抽查440批次,发现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0.91%;不合格项目包括多环芳烃含量、闪点和十六烷值等,超标可能导致积碳增加、燃烧效率下降。车用尿素水溶液抽查40批次,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5%,其中1批次涉嫌假冒,主要问题为折光率不达标,可能削弱尾气处理系统的脱氮效果。 化肥上,抽查111家企业的155批次产品,发现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5.16%。不合格项目涉及总养分、总氮、氧化钾、有效磷、氯离子以及包装标识等,可能影响肥效和使用效果,增加农业投入的不确定性。相比之下,农用薄膜产品表现较好,抽查14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说明该领域质量管理较为规范。 在抽查中还发现两起严重违法行为。五寨县农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产品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且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涉嫌假冒伪劣。文水县西城永忠农资经营部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违反了企业依法配合抽查的义务。相关线索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质量问题暴露出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薄弱环节:有的对标准理解不到位、质量体系不健全;有的在竞争压力下压缩成本,导致质量控制走弱;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也有待深入提升,以形成更有效的市场约束。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局加强结果处置,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继续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并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管理,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对不合格产品按规定实施监督销毁或技术处理,并依法追究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本次专项抽查为后续监管提供了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能源燃料和农资产品的监督力度,完善常态化质量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引导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行业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此次质量“体检”既反映出部分工业品质量管控仍有短板,也显示出监管手段持续发力的效果;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在企业成本压力与质量标准要求之间找到平衡,构建“预防—监测—惩戒”的全周期管理体系,仍是基层治理需要持续破解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