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殊荣 十二年坚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延吉市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称号,彰显了该地区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的突出成效。

这一荣誉的取得,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为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树立了标杆。

作为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城市,延吉市始终将民族团结作为城市发展的生命线。

自2012年首次获评以来,该市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在经济建设方面,延吉市注重均衡发展,确保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在文化领域,大力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促进各民族文化互鉴共荣;在社会治理中,创新基层管理模式,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分析认为,延吉市能够持续保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先地位,关键在于建立了长效机制+创新实践"的工作模式。

一方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政工作考核,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式,将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从成效来看,延吉市的实践为边疆民族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该市不仅连续六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更培育出一批示范社区、学校和先进个人。

北山街道丹英社区等基层单位五次获评示范单位,王淑清等先进个人多次获得表彰,充分展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基层的旺盛生命力。

展望未来,延吉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延吉经验"。

荣誉是肯定,更是新的起点。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贵在久久为功,重在把共同体意识落到每一项政策、每一处治理细节、每一次民生改善之中。

延吉再次获评的价值,在于用持续实践证明:只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能在共同奋斗中不断夯实团结之基、凝聚奋进之力,为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与长治久安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