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过户不算数,房子得按法定继承来分

有个叫靳双权的律师,他在房产法律这块干了20年。最近他碰到个事儿,挺典型的。有个老父亲给女儿写了字据,说把房子给她住,让她照顾自己。不过还没来得及去办过户,老人就突然生病走了。结果其他几个孩子就闹起来,说没过户不算数,房子得按法定继承来分。这女儿心里着急,手里拿着白纸黑字的字据,这时候该咋办?还能不能要回房子?我给你捋一捋。 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这事儿关键在一点:房子没过户,法律上的产权还在老人名下。既然老人不在了,这房子就算遗产。但这里面有个转折:如果这个赠与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受赠人也就是女儿,她可以去法院告那些不认可的人,要求法院确认这份协议的效力,并且让继承人在分遗产的时候履行过户的义务。 打官司能不能赢?得看三点。 第一点是合同是否成立有效。你得有书面协议、遗嘱之类的证据,证明老人确实有给女儿房子的意思;还得证明签合同时老人脑子清醒,神志没问题;也得确保没什么胁迫或者骗人的情况。 第二点是看事实履行了没有。如果女儿一直住着房子、交物业费、水电费、甚至老人生前还当着大家面说过要把房子给谁,这些情况都能加强这份赠与的可信度。 第三点是看其他继承人能不能撤销赠与。一般来说不能随便撤销了,因为老人都不在了。除非他们能拿出证据说女儿对老人不好或者不孝顺,这样的话他们就有可能推翻这份赠与。另外,如果这份赠与把别的继承人那份生活必需的钱给占了,这也是不行的。 靳律师建议这么做: 第一步先收集证据。把所有的协议、字据、聊天记录都找出来,还有物业费单、水电费单这些能证明她实际在用房子的东西;再去弄份证明你在老人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材料。 第二步就是把所有的继承人都列出来看看。 第三步能协商最好先协商。把家里人聚在一起摆证据讲道理,争取让他们在纸上签字放弃继承并且认可这份赠与。 要是实在谈不拢了就只能去法院告了。 最后提醒几句风险高的情况: 如果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东西; 或者老人临终前突然说把房子给了谁; 或者女儿根本没尽到赡养义务还占着房子这些都很危险。 更稳妥的做法就是如果老人身体还行的话赶紧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或者直接把户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