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的天价索赔,撕开了社会信任最深处的伤疤

22万的天价索赔,撕开了社会信任最深处的伤疤。2017年那两个福建莆田的初中女生在街上犹豫了半天,最后才把老人扶起来。谁能想到呢?原本应该成为学雷锋模范的事儿,最后演变成了一起法律纠纷。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的尹心雨律师说了,按照《民法典》,如果两名女生骑行电动车逆行左转未让直行的行为跟老人摔倒有因果关系,她们就得按份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允波也提过一个观点:《民法典》里的“好人条款”适用的前提是救助行为和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可这次不一样,交警认定女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老人摔倒间接有关联。这就让见义勇为的人陷入了“先自证清白”的怪圈里。 从数据来看,近五年公开报道的18起扶老纠纷中,有6起被认定为“无过错帮扶”,可每起案件平均要打14个月的官司。2017年郑州中院的那个判例算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只要帮扶者正常走路,老人因为受惊自己摔倒了,法院一般都会驳回索赔请求。 吉林文旅局之前补偿垫付医药费大爷的做法可能是个新思路。但从根本上说,得给扶人者创造一个敢扶的法治环境。比如交通事故认定时可以加上“善意行为评估”,民政部门也能弄个帮扶意外专项保障基金。 最让人痛心的是涉事女生母亲说孩子现在心里阴影很重。这比任何理论争论都更有警示意义。当孩子们需要带着律师见证才敢扶跌倒者的时候,我们失去的就不只是几个热心的初中生了。 索赔金额里的戏剧性反差也挺有意思。按照披露的信息看,老人实际的医疗费才2.67万元。这22万索赔里还包括了残疾赔偿金这些远期损失呢。就算法院全支持了按30%的次责比例算下来也才赔个6万元左右。 数据还显示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里原告诉求金额跟法院最后支持比例的差距平均有43%。这种“高开低走”的策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讹诈”。咱们真得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填平规则和人性之间的鸿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