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会商研判2026年1月灾害风险:东北等地防低温雪灾,南方严控火险并防地灾海浪

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深入研判2026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态势。

会商结果显示,即将到来的1月份自然灾害风险呈现多元化、区域性特征,需要各地高度重视并做好充分应对准备。

从气象条件分析,1月份我国将迎来3次冷空气过程,虽然强度为中等到偏弱水平,但影响范围广泛。

东北地区东部、内蒙古东北部、新疆西部等地区气温将较常年同期明显偏低,降水量显著增加,这种气候组合极易引发阶段性低温冷冻和雪灾。

西北地区东南部、西南地区东北部等地降水偏多,存在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可能性,对当地交通运输、能源供应、农牧业生产等将产生不利影响。

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根据天气发展趋势、历史火灾规律和火源分布特征综合分析,1月份南方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

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福建大部、江西大部、湖北南部、湖南大部、广东大部、广西大部、海南西部和北部、四川西部、贵州南部、云南大部、西藏东部等地区面临较高森林火险风险。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福建北部和南部、江西南部、湖南东部、广东东部和北部、广西东部、四川西南部、云南中北部、西藏东南部的局部地区在特定时段内森林火险等级将达到高度危险级别。

同时,四川西部、西藏东部和南部地区草原火险等级也相对较高。

地质灾害风险主要集中在地形复杂、地质条件脆弱的山区。

湖南西北部、广西北部、重庆东部、四川北部、陕西西南部、甘肃南部、青海东部等地区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这些地区多为山地丘陵地带,在降水增多和气温变化的双重作用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增加。

海洋灾害方面,预计1月份我国近海海域将遭遇4至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对海上作业、沿海设施和渔业生产构成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偏轻,其中辽东湾最大浮冰范围预计为45至55海里,一般冰厚10至15厘米,最大厚度可达25厘米,这对海上交通和港口作业仍将产生一定影响。

面对复杂严峻的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提前部署、精准施策。

一方面要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传达到位;另一方面要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从长远发展角度看,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已成为常态,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

通过科技创新提升预报预警精度,通过工程措施增强基础设施抗灾能力,通过制度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复杂多变的自然灾害风险,唯有未雨绸缪、科学施策,方能筑牢安全防线。

此次多部门联合预警既是对潜在风险的及时回应,也为全社会敲响防灾备灾的警钟。

未来,构建全域覆盖、精准高效的灾害防治网络,将成为守护民生福祉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