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紧急提示:警惕冒充央企高管诈骗新套路,“四步防骗”守住安全底线

一、问题:冒充央企名义的诈骗行为呈蔓延态势 近段时间,一种新型诈骗手法多地悄然蔓延。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渠道,冒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央企业领导干部,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含有"内部指标""政策分红""央企领导点名"等字样的虚假信息,并伪造中央企业公章及红头文件,以此骗取受害者信任,进而诱导其转账汇款、缴纳所谓"保证金"或透露个人敏感信息。 据各地公安机关反映,此类案件在短期内已造成多名群众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不容忽视。受害者往往在意识到被骗后,对方已切断一切联系,追回损失极为困难。 二、原因:央企公信力被不法分子蓄意利用 此类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根源在于中央企业长期以来在公众心中积累的高度信任。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大量国家重点项目,其名称本身具有较强的权威背书效应。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此心理,精心设计三步套路:首先以"领导身份"降低受害者的防范意识,继而抛出所谓"内部项目"或"政策红利"作为诱饵,最后以"项目保密、不得声张"为由制造紧迫感,迫使受害者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仓促转账。 此外,伪造公章、仿制红头文件的技术门槛持续降低,也在客观上为此类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使部分公众难以在短时间内辨别真伪。 三、影响:个人财产受损,国家机构形象遭受损害 从直接影响来看,受害者不仅面临财产损失,部分人员还因泄露个人信息而承受后续风险。从更深层面审视,此类诈骗行为以国家机构名义实施,严重损害了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央企业的社会形象,动摇了公众对国有企业的正当信任,其危害已超出单纯的经济犯罪范畴。 四、对策:官方声明明确三项处置原则,防骗指引具体可操作 8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首次以官方名义公开回应此类诈骗行为。声明明确指出三项原则:凡自称央企领导并要求转账或保密者,均应视为诈骗;任何伪造公章、红头文件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将联合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公众一旦遭遇诈骗或发现涉及的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妥善保存聊天记录、涉嫌账号、电话号码等证据材料。 声明同时提示公众,面对涉嫌诈骗信息,应做到不点击、不回复、不转账,第一时间删除并向平台举报。 在具体防范层面,主管部门建议公众掌握以下要点:接到自称"领导"的来电时,应先冷静判断,不急于回应;仔细核查来电号码归属及文件公章真伪,正规央企对外联系通常使用固定座机;遇有疑问,应通过官方渠道或向周围同事核实,避免单线沟通;一旦确认被骗,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尽早启动止付程序,以减少损失。 在技术防护上,手机用户可开启系统自带的垃圾短信拦截功能,并将社交软件转账到账时间设置为延迟模式,为自身留出充分的核实时间。 五、前景:多部门协同治理是遏制此类犯罪的关键 从治理角度看,遏制冒充国家机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需要多方形成合力。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加大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另一方面,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平台应继续完善涉诈信息的识别与拦截机制,从源头压缩不法分子的传播渠道。,持续开展面向公众的防骗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的风险识别能力,同样是长效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冒充国资部门和央企领导的诈骗,本质是利用公众对国家信用的信任。守住“不转账、先核验、留证据、快报警”的底线,既保护个人财产,也维护社会信任。只有让信息回归权威渠道,资金流转合规,才能从源头遏制骗局,守护好公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