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山东省近日正式公布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通过财政补贴杠杆撬动消费市场,鼓励消费者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购置新能源和低排放汽车。 该政策主要包括两大类补贴方式。其一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获得一次性补贴。其中,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报废旧车购买小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 其二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小排量燃油乘用车,同样可获得补贴。其中,置换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置换购买小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3万元。 从政策设计看,山东省在补贴力度上对新能源汽车倾斜明显。无论是报废更新还是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比例和补贴上限均高于燃油车,这充分表明了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导向。同时,政策对燃油车的补贴限制在2.0升及以下排量,进一步引导消费者选择更加节能环保的车型。 为确保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山东省对申请补贴的对应的证件和时间节点做出了明确规定。消费者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必须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新车相关证件应在山东省内开具或办理。此外,报废或置换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不容忽视的是,政策规定每位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防止重复补贴,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更多消费者。同时,参与申请补贴的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该要求有效防止了套利行为。 从实施背景看,该政策的出台正值我国汽车产业面临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当前,新能源汽车已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但消费者对老旧车辆的更新意愿仍需进一步激发。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山东省希望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速度,同时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进而推动整个汽车产业的绿色转型。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已设立专门的消费者咨询电话,为消费者提供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各市将陆续发布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申报流程、审核标准和补贴发放方式等事项。
山东提前推出汽车消费激励政策,回应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扩大内需”的要求,也反映了工业大省在产业转型中的主动推进。补贴带来的不仅是短期消费拉动,更可能推动绿色出行理念加速普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持久的动力。未来两年,如何在普惠覆盖与技术迭代之间做好衔接,将成为检验政策成效的重要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