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那边把垦区个人建房给管得特别严,谁也别想偷偷摸摸把地卖给私人了。7月3日,中新网海口的记者尹建军和姚鑫说,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前两天刚发了个新的《海南省垦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就是要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私人卖地,更不能买卖垦区的自建住房还有用地。 这个《办法》把构建垦地融合的住房保障体系作为重点,准备把垦区职工还有居民慢慢都纳入到全省统一的住房保障范围里。为了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办法规定垦区建房得集中搞为主,个人建房只是辅助手段。在管理方面,这个办法特别盯着个人建房不放,强调这类房子的地得用划拨的方式供出来,而且不能上市交易。 既然已经把垦区纳入全省保障体系管理了,那集中建的保障房肯定得按省上的规定来办。符合条件的职工和居民就可以按规定去申请那些由属地政府筹集建设的保障房了。另外还规定了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制度,要把住房的全生命周期都管起来。要是职工或者居民想申请新建或者分配新房,就得把老房子腾退出来。 而且这次还特别指出,不管是哪个农场里的生产队C级或者D级危房住的人都得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在中心居民点按照“三统一”的模式自己盖一套唯一的住房。对于盖房子的面积也有限制:个人原则上不能超过120平米;农场的那些并场队和归难侨队情况不一样,最多可以给到175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