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放了个大招,一口气就把那些网络直播电商纠纷里的疑难杂症全给说清楚了

这回广州互联网法院那边可是放了个大招,一口气就把那些网络直播电商纠纷里的疑难杂症全给说清楚了。3月13日这天,法院专门开了个新闻发布会,记者杨峰也赶到了现场。这次一共发了11个典型案例,里面可藏着不少门道,特别是那个关于盗用主播切片搞“虚拟代言”卖大米的案子,妥妥成了全国第一例。 事情是这样的,龙某这人胆子真不小,竟然没经过朱某同意,就把人家直播间里的视频给剪了一段放了出来。这视频里不光有朱某的脸,还有他说的话,旁边还贴心地放上了“同款链接”,明摆着是要赚钱嘛。这种行为既损害了人家的肖像权,又滥用了名字的知名度。 最关键的是,法院最后认定这就是侵犯了朱某的声音利益。因为朱某说话有自己的腔调、节奏和套路,这已经成了他独特的“声音身份证”,能带来流量也能让生意变好。现在的大环境里,龙某这种偷偷挪用别人人格要素去赚钱的事儿可不少见。 法院给龙某判了个8000元的赔偿款。这判决很有警示意义,告诉大家哪怕是在公开的直播场景下,个人的姓名、肖像、声音这些东西还是受保护的。那些搞直播电商的人以后可不能乱剪别人的视频切片来造假带货了。这个案子给大伙儿立了个规矩,以后那些“搭便车”的不正当营销行为肯定会越来越少。这样既能保护主播对自己名气的控制权,也能让整个直播行业走得更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