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宏仁木制品厂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惠税稽罚〔2026〕5号),该企业因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少缴税款,被认定构成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罚款85,521.51元,罚款额度为少缴税款的50%。
本案的查处再次证明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治理逻辑;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进程中,维护税收公平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更是衡量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尺。当每个市场主体都能恪守税法红线,才能真正实现规范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统一,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