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百万医疗险,母亲手术理赔被拒!保险公司:3 年前疼过,就是既往症

事情得从2025年9月说起。当时,河北涞水县的刘先生给年近七旬的母亲购买了一份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的“惠医保”普惠百万医疗险,一年保费1198.8元。合同约定,住院费用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可以100%报销,医保外费用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报销50%。 2026年1月,刘先生的母亲在北京医院被确诊为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手术花费超过6万,刘先生自己掏了3万多块钱。按照当初的保单约定,保险公司应该赔付1.2万元,可理赔申请提交后却遭到了拒绝。 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老人三年前的病历上写过“右侧髋部疼痛三年”,就凭这六个字,认定老人投保前就已经患病,属于“既往症”。对于这个理由,刘先生感到非常愤慨。他认为保险公司玩弄文字技巧,滥用拒赔权利,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了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任。 刘先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和母亲的权益。他在2026年3月4日走进了涞水县法院大厅,起诉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那笔应得的1.2万元理赔款。 关于这个案件的信息来源是经点新闻在2026年3月4日发布的文章《投保百万医疗险,母亲手术理赔被拒!保险公司:3年前疼过,就是既往症》。文章详细描述了整个事件经过以及刘先生维权的过程。文章指出当前不少保险公司习惯在理赔环节“钻细节”,想方设法把投保人投保前的任何身体不适都往“既往症”上靠。这样做虽然能降低赔付成本,但却伤害了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任。 文章最后强调法律应该给保险公司这种随意解读条款、滥用拒赔权利的行为划一道清晰的红线。毕竟保险的本质是保障而不是算计。人们买保险是为了获得一份安心和底气,在遭遇疾病时能少些为难。如果连“身体疼痛”这种主观体感都能成为万能的拒赔理由,那百万医疗险的保障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