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广东作为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养老服务压力突出。面对该挑战,广东省近日发布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系列措施,从顶层设计层面为全省养老事业发展指明方向。 这份由22个部门联合印发改革方案,涵盖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18项措施,既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也有具体的量化目标,形成了一份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种系统性、全方位的改革设计,反映了广东省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注重。 建设纵横覆盖的三级服务网络是改革的核心内容。纵向上,广东将构建县、乡镇、村三级递进式服务体系。县级层面,重点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同时拓展资源统筹、标准示范、运营指导等功能。到2027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将建有这样的平台,实现县域全覆盖。乡镇街道层面,依托敬老院或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多元服务。到2028年底,这类中心将覆盖全省所有街道、珠三角地区所有乡镇、粤东西北地区78%以上的乡镇。村社区层面,加快建设养老服务站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文化娱乐、探访关爱等基础服务。到2028年底,站点覆盖范围将达到珠三角地区所有城市社区和80%以上行政村、粤东西北地区90%以上城市社区和60%以上行政村。 在横向上,改革强调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的融合发展。这一思路打破了传统的分割模式,形成了优势互补的服务格局。居家养老上,广东将加快适老住宅建设,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开展老年人照护技能培训。社区养老方面,将完整社区、未来社区、无障碍环境等建设中融入养老服务要素,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开展"养老顾问"服务。机构养老上,将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等级评定体系,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 改革还明确了机构养老的发展目标。到2030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家四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全省90%以上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三级及以上,95%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及以上。这些目标的设定,既反映了对养老机构质量的要求,也为全省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供给侧改革上,广东提出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格局。这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养老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而是通过政策引导,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方案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将国有闲置物业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国有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按照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推进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改革,确保不同收入水平的老年人都能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 人才队伍建设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方案提出推动实施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这将有助于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社会地位,为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养老服务事关民生福祉,也考验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以时间表明确任务、以路线图细化路径,既是对人口结构变化的主动回应,也是对公共服务均衡化的系统推进。随着改革持续深化,期待各地在确保兜底保障的同时,更加注重普惠可及与质量提升,让更多老年人享有有尊严、可持续、更安心的晚年生活。